第四百七十四章 金色蔷薇,并未凋零!(1/ 2)
还未等三号仓库经典的三重调侃上演,叶莲娜的一席话就将我刚热起的心凉到了屁眼儿,大夏天的还在马背上汗流浃背的打了一个寒颤。
“如果不是局势需要让贵族阶层乱起来,加上艾薇儿这个小妮子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对你青眼有加,恐怕第一个对你动手的就是艾薇儿。如果不是你和卢卡斯称兄道弟,佩雷拉家族也确实需要考验一下他的能力,就算艾薇儿不对你动手,我们佩雷拉家族也不会放过你。”
叶莲娜轻叹一声道:“小子,你可知道你有多好运才能把这场天大的魔术顺利完成?佩雷拉家族对你的支持可绝不是明面上卢卡斯对你的鞍前马后。你啊,简直就是上天的宠儿。”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多分给你一个铜板。”我脱口而出的一句话顿时换来盖老大铺天盖地般的歌功颂德。
叶莲娜并不在意我的东扯西拉,放缓马速后对我们说道:“下马,刷马鼻!”
四人齐齐下马,从马背上取下水囊清洗着战马不时打着响鼻的大鼻头。然后刮汗、饮马,忙的不亦乐乎。
骑士小说里的神驹一日能行千里完全是胡说八道外加不切实际的意淫。战马的单日行军的路程最多不会超过200公里,这样跑下来的战马可不像人类睡一觉就可以恢复精神和体力的,没有个两三天的休息休想看到它活蹦乱跳的模样。
如果是连续行军,战马的速度更是只能控制在每天40公里的龟速,否则无法达到长期行军的目的。
当然,战马也可以达到每天三百公里的极限,不过这样跑下来,这匹马基本就废了。不死也给跑残了,如果不是紧急军情没有哪个疯子会这样消耗马力。这些还都是以战马的指标来计算的,如果换作散养在民间的普通马匹,这些数据还要更寒掺些。
所以从纯生物学角度出发,最适合长途奔袭的物种是人类。无论怎么急行军,睡一觉第二天又能精神抖擞撒开脚丫子继续傻跑。纯步兵行军一日七十公里是正常,急行军一日九十公里更是没问题。
所以就性价比而言,步兵才是每个国家军部最爱的炮灰利器。
当然,这些只是就行军速度方面而言,骑兵永远是战场上一锤定音的神兵利器。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军部不为战马的数量和质量恨不得抓破脑袋。
为了适应战场上的严苛环境,所有在部队服役的战马基本都是3-15岁处于黄金年龄的马匹,一旦过了这个年龄,就会被拉到后勤部门的马场颐养天年。
不仅在瓦洛兰大陆,就算在整个符文大陆都极少听说虐待退役战马的例子。马肉本就不是适合食用的肉食,加上战马在战场上是士兵的战友,兄弟。很多士兵会在退役时用微薄的退役津贴向军部买下战马一同回到故乡。吟游诗人口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老兵骑着一匹战马回乡泪目涟涟的桥段就是这种现象的真实写照。
至于像卡洛斯这样和战马相依为命的例子绝不是个例,各国战争史上战马和骑士互相掩护,用自己生命换取对方继续活下去的例子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我们三人一旦提起那几只在弗雷尔卓德骑习惯的战马就会忍不住的长吁短叹。如果不是神骏异常的北国神驹适应不了炎热的气候,一出寒冷的弗雷尔卓德就会掉毛掉成瘌痢头,恐怕三号仓库门口的草坪就会多出几匹神气活现的北国骏马和阿布图奇满场飞奔撒欢。三号仓库也会因此更平添几分传奇色彩。
我摸了摸黑色战马满是汗水的脖子说道:“辛苦了,小伙子。再坚持一会就到了。”
不料我的好心肠却换来一个大大的响鼻,战马的鼻涕口水占了我一身,狼狈到了极点。
在盖伦和嘉文的捧腹大笑声中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匹战马不禁乐了,竟然是在松林区外刺杀夜给我添了无数麻烦的那匹小黑。
“蠢货!这是个小姑娘!”叶莲娜走过去摸了摸战马的脸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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