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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改造(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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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姬康来到辽地后,辽地两郡的官员们明显感觉到,自己在这一年中开会的次数,比以往年份开会的次数加起来还多。

姬康听闻后,表示理解。在今年君侯府的一次大朝会中,对众官员说了这么一句话:进步力量的“会”多,反动力量的“税”多。随即也不管众官员听懂没听懂,小袖子一甩,站身离开。没听懂,对不起,不解释,自己下去理解领会去。

新昌县鞍山庄,姬康所居住院落的会议室内。此刻正召开一场,关于对目前被擒获,近两万土匪们的前途命运会议。

去年姬康和剧辛他们来辽地后,为保证辽地今后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面对辽东、辽西两郡日益猖獗的土匪活动,决定进行毁灭式的打击。

趁去年春节之际,对拒不接受悔过、招安的土匪们,辽东、辽西两郡的将士们在以牺牲数百人的代价,把两郡大大小小的上百个土匪团伙,一网打尽。

土匪头目们按姬康的命令,全部斩首。而其余近两万名的土匪连同他们的眷属,分别被押送到鞍山、无虑、剧就、还有现在的沓氏县四个集中营,进行建造房屋、修路、挖矿等公子姬康所称的劳动改造。

而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姬康对改造的土匪和眷属孩子们,则采取了分别对待。

凡被抓来的土匪,按姬康的命令,都属于无偿强制性的劳动。在保证其日常吃穿等用度外,不发任何薪水;在两年过后,再发放薪水;劳动改造满五年后,无违纪行为,则给予释放,登籍入册成为正式合法的百姓。

而对其眷属们和孩子们,则按燕民的待遇给予登籍入册。眷属们所进行的养殖、纺织等任何工作,都进行薪水的发放。对土匪的孩子们,不但请老师给他们上课识字,而且对他们所从事的任何工作也进行薪水的发放。

官府对土匪眷属和孩子们的所做所为,有力安抚了正在改造的广大土匪,并让正在改造的大部分土匪,能以正确的态度来面对自己的改造。

并且在姬康建议下,这几个集中管理营都派驻了合适的官员,来担任公子姬康所谓的教导员,每天对这些改造的土匪们进行宣导。让他们明白,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可耻,对自己和其他百姓造成的伤害是多么的深重。

在这些教导员每日的谈心宣导下,大部分的土匪们都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有的土匪甚至在宣导会上痛哭流涕,积极向教导员检举其他土匪的罪行,以及还隐藏在改造土匪大军中,没被消灭的土匪头目。

在此基础上,经过一年的实际经验,众多的教导员认为,年初姬康让人临时所制定的《劳动改造暂行规定》,里面的内容很多已不符合现在的实际状况。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纷纷提出了见解。

而此次在鞍山,姬康看到剧辛、姬茂、苏青等的到来,决定会同石勇、黄勇等众人,并招来沓氏、鞍山等地教导员负责人,集体在鞍山研究解决《劳动改造暂行规定》中的问题,并根据众多教导员们陈述的意见,修订新的规定,并在鞍山工业区进行率先施行。

会议一开始,现任吏部中大夫、剧就西露煤矿的负责人蒋安就率先发言:“公子、剧相、各位大人,从我们试行《劳动改造暂行规定》近一年来,里面的许多内容确实已不符合实际状况,譬如改造人员满两年,才能够发放薪水。在实际劳动改造中,极易引起公子所说的‘大锅饭’现象,让众多积极改造的人员极其不满……”。

现任沓氏县县令,沓氏盐场的负责人高垚,也站起来说道:“……我们哪里也存在这种现象,还有规定中,规定满五年才可以成为自由民,这对一直表现很好的改造人员及其眷属们,都很不公平……”。

而鞍山工业区的负责人石勇也讲道:“……譬如,我们这次钢铁厂里有个改造人员,就数次排除了钢铁高炉的隐患,给钢铁厂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可按规定,却无法得到奖励,这个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不利……”。

……

除现任情报局副局长黄勇静静的坐在一旁,没有发言外。与会人员都在会上发表了这样或那样的意见。

待大家发表完意见外,姬康和君相剧辛根据大家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针对这些改造人员,做出了几项最新规定。

剧辛对大家说道:“……通过这一年的劳动改造,可以看出《劳动改造暂行规定》是有用的,对这些改造人员也起了很大作用,但确实也存在着不足,需要进行修改。我建议,除有重大罪行的改造人员以外的众多改造人员,我们从明年起都可以发放薪水,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而小君侯姬康最后总结道:“……大家总结的很好,最主要的问题有两点,一是没有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二是服役的年限过长。所以,我与剧相商量了下,从今年年底,我们对表现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改造人员,登籍入册,成为自由民。

愿意回家的,发放路费,回乡后安置房屋,分配田地;不愿回家的,给予提拔,薪水照我们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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