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金战后处置的几条说明(1/ 2)
看了书评,不少书友对作品里,作者对后金处置很不满,认为过分宽大甚至丧权辱国。这个我写得时候有一定预感,但是实在是没想到这么严重,简单的解释一下吧——虽然严重涉及剧透,但读者们的感情我是要照顾的。
首先当然是现在的大环境下,不能写种族屠杀,否则这本书就没有了。当然,就算是现在环境很宽松,我也不准备写,因为我真心觉得,这样搞不是好办法。
其次是明代的东北地区,山高林密,人口稀少。从明朝建立后朱元璋迁徙大量内地汉民出关,花了整整两百多年,辽东汉人才把势力基本铺满辽河平原。在小冰河气候越来越发威的情况下,让本来就显得人口不足的辽东再向松嫩平原扩张,是不可行的。
在不能搞种族屠杀的前提下,你得要让这六十万人活下去,不然他们还是会起来造反。所以,让他们去开拓当时还是荒山野岭的松嫩平原是一个办法。至于他们把生土地变成适合耕种的熟地后,汉民想要,那还用说吗?
但是现在你得把地权给他们,否则人家又不傻,怎么会有积极性?
在对后金六条里,大明已经拿到了治外法权,拿到了血税。敞开榷场交易的结果,只能是经济发达的大明始终处于入超地位。所以,即便大明不征收女真的农业税,但大明超群的经济实力,足够把女真的利润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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